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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陶研会第十四届“行知杯” 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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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3-16 13:09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苏陶研[2022]03号通知精神,第十四届“行知杯”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即将展开。遵照省陶研会的通知精神和我市的具体情况,经我会研究,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所有省陶行知研究会个人会员和省行知实验学校教师均可报送优秀陶研论文参评。 个人会员 1 人限报 1 篇; 单位会员或省行知实验学校,最多可推荐 10 篇;是单位会员且为省行知实验学校的,最多可推荐 20 篇。对于未能在省陶研会规定的时间( 2022 年 3 月 31 日)内完成首次入会审批手续的教师和学校, 请于 5 月 5 日——25 日进行申请并交纳会费, 会费( 80 元)交至昆山市教育学会秘书处王新英老师代收处理, 市陶研会将依据申请和缴费情况进行资质审核,并统一向省陶研会推荐、 确认其参评资格。

在提交的论文审评材料中, 已经通过省陶研会网络申报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须提供会员证或汇款凭证( 电子照片);通过昆山市教育学会秘书处登记的个人会员,不需提供“ 会员证复印件或汇款凭证复印件”资料。

二、 关于填写参评论文封面(见省陶 3 号文附件 1) 时注意事项:

1)参评教师是个人会员或属于单位会员的, 在“个人会员” 或“单位会员” 栏打√; 参评者为省实验学校( 名单上苏州教育学会官网查阅,或向我会查询)教师且在 10 篇之内的,在“是否省行知实验学校” 栏打√;参评者既为单位会员又为省实验学校的,在“单位会员”和“是否省实验学校”栏打√。(2)网上查重报告的填写。所有参评论文均须进行查重比对且不超过 25%, 查重结果内容应下载附后;未经查重或虽经查重而无相应内容的,评审时作无效处理;查重率高于 25%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 投稿方式及时间

所有论文一律按以往的方式、即以电子稿通过“ 苏州教育学会官网”平台的方式报送, 电子文稿的顺序是:封面+论文+查重报告+会员证和缴费发票照片(通过省陶研会网络申报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需提供); 纸质文稿由市陶研会统一印制,个人一律不必提供。 论文投稿时间: 2022 年 5 月 5 日——25 日(平台开放时间: 2022 年 5 月 5 日 900——25 日 2400),过期不候。

四、选题范围和规范要求

省十四届“行知杯”优秀论文评选的选题范围和规范要求等均按省陶研会 2022 年三号文件执行。

附件一:江苏省陶研会《关于举办第十四届“行知杯”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昆山市教育学会

二二年三月十四日